生活很多时候其实都是很平静的,只有间中才有一些起起落落。
那是假期里某个星期四和五,偶尔接的临时工。
有个女孩告诉我,她叫Tira。
“Tira,Tiramisu的Tira”
她很喜欢吃Tiramisu吗?我不知道,
我只知道我不太喜欢Tiramisu,却很喜欢Tira这个名字。
有些人就是有着一些特质,像是有她在的地方就会开心一点。
临时工其实不难,主要是广场里都不多人,偶尔无聊Tira和我们的阿头就一直在废话。
没什么事情做,就听歌咯。刚刚一首歌播完,我忘了那是什么歌,但下一首就是红遍世界的Oppa Gangnam Style。
阿头走开了去厕所,Tira 看了看周围没什么客人,自顾自地在那里跳了起来。
手上的铃铃悄悄的回响着,不远处阿头盯着她看,我们在她身后一直笑个不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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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一天的Tira就没有这么好玩了。
整个早上都好像没精神,后来越来越不舒服,到最后没有人时还到后面坐了下来,
后来才知道是“那个”来,阿头也没有说什么,买了热茶就给她喝。
好久好久后她才好了点,继续工作,只是又不小心她割伤了自己的手。
多么不顺心的一天啊,她心里是这样想的吧。
后来休息时间就看她男朋友打来,一直讲电话。
而她不会知道,在电话对着他抱怨又抱怨之后,下一个小时他就出现在商场大门口了
而在远处走来的他,当然也不知道Tira在唤了一句OMG!之后就泪流满眶了。
一阵嬉闹之后,他拿出胶布帮Tira粘起了伤口。
“喂,哪里?”
“这里啦。做么酱得空的?”
“哈哈,特地来找你啦~”
“不要假假啦,你哪里有酱好死。”
“赫赫,你太不了解我了。”
就这样,他刚刚来,待了一下下,又匆匆地走了。
而身边朋友一直在戏弄着她,因为她死都不承认她哭过了。
我想,情侣之间相处大概就是这样的吧。即使是一件很小的事,也会感到很幸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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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11月29日星期四
2012年10月19日星期五
写在还没睡着之前
最近我换到了另外一间小房间,和预想的不一样,
隔壁厕所有灯,有点亮,那是晚上。
隔壁厕所没灯,有点暗,那是早上 。
似乎睡了好久,似乎才刚睡了。
睡醒了,茫茫地看了看电话,
对,今天是星期三。
假期待太久了,很多时候我都没有在意 “今天是星期几的问题”
开学了就不一样了,要提醒自己别把可给忘了,
所以睡醒第一件事就是看今天是星期几。
没有上课,刷牙洗脸冲凉喝水换衣就要去吃午餐了,
到了楼下才想起冰橱里有蛋糕,五分钟后就没了。
日子还是过得很平静,很不知不觉就21岁了。
感觉没有差很多,我还是和昨天的我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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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岁末我也没有做什么特别的事,
多数在家,没到那里,没做什么,没买什么。
偶尔做份散工,让银行户口的数目有些上涨的变化,
去了些小地方看看走走,
好像很对不起流去的时光,却也提不起劲去做什么事情。
就连原本想去的台湾也没有去了。
或许我本来就不适合拥有太多梦想,
梦想,中间会有太多地阻碍,
想做的事情很多,却也没想到要顾及的事更多。
所以只能告诉自己,这次的不成,是为下一个梦想所累计的一点点。
不过我也过了一个不错的假期,认识了很多有趣的人,
一场相识,然后再度回到自己生命原有的轨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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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久没有回到一个地方,然后开始变得陌生。
金宝是一个迅速发展的地段,很多店铺陆续冒起。
很多本来就不熟的人,变成了只是眼熟的人,
只是半年,这里就已经不是我所认识的地方了。
当我回到这里,早餐,午餐,宵夜,
抑或是自己出去修脚车,买日常用品,和朋友喝茶,
走在回家的路段,不时都会回头看看刚经过的人。
陌生且熟悉。
是某个学期上过课的同学?是某个时候朋友介绍过的陌生人?
是某个时候讲过两句话的学弟?还是?
我以为有些人我是会认得的,像是朋友,现在却开始想着,
会不会有一天我们太久不相见,再下一次的相遇就是插肩而过,
我们谁也没有忘记谁,却谁也没有认出谁。
回想起生命中的某某,想象着现在再遇见,应该就是这么一回事吧。
现在的某某,到了以后,应该也是这么一回事吧。
2012年9月20日星期四
一块钱

说那是一个幽静的城市,
其实,它只是一个让城市安静下来的角落。
里面留有婴儿的哭声;小孩快被追到的捉迷藏声;偶尔一对对情侣吃吃笑声;年迈老伴咕嘟咕嘟的埋怨声;下班回家在石路上踢踏踢踏声,
构成了城市即将入睡时最安详的风景。
较平日不同的是, 在城市的角落的角落,站了一个琴。
那是门外汉一眼就能肯定的上好大提琴,
“是大提琴吗?”,“不,那比大提琴还要大。”,“那是低音大提琴。”
使用这琴的人,眼镜,标准西装,以标准的姿势待定着,
他随时可以演奏起来,但他没有,只是一直竖在那里,没有人知道他眼镜下是不是活的眼睛。
一个小女孩也在那里看了很久,她想,要怎样才能让这个人活起来呢?
不久,她发现离琴不远处放着一顶礼帽。她犹豫了一会儿,把口袋的一块钱放进了帽子里,
那一块钱发出清脆的响声。
而那人活了起来。
那人活了起来,伴随着他手中的琴声,沉递而熟悉。
那人活着,沉静在自己的琴声里,唤起了一些人的注意。
像是被召唤似的, 一个女人从人群走了出来,
啊,那就是大提琴。
她穿着和那人很相似,默默的拉起了自己的大提琴,
而人们一下就醒了,那是贝多芬第九交响曲!
看看那玩着的小孩,调戏的情侣,散步的老伴,回家的办公族,牵狗的老人,逛完街的妇人,骑在爸爸肩上的小不点,推着婴儿车的少妇。
那声越传越远,听到的忍不住寻找那声,经过的忍不住回头,在看的忍不住沉醉。
然后更多的人被召唤了,
定音鼓,小提琴,中提琴,单簧管,双簧管,等等等等,
那人已变成了乐团的一分子,而观众绕在他们面前,围起了一个大半圆形
直到指挥站了出来,这美妙的交响曲也完整了。
在城市的角落,一个不宁清的黄昏,就这样展开。
人们拿起自己的手机,相机,想把这一刻留为永恒。
乐团,人群并没有停止,一直不断增加。
更多的人被唤醒,年轻的,老年的,戴帽子的,穿休闲服的,拿起自己的乐器,加入了乐团。
没有乐器的,跟着唱。不会唱的,跟着哼。
就连在爸爸肩上,婴儿车上的,都学着指挥,想象着是自己指挥这一切的。
而全部人都不及那小女孩的兴奋,
她依然站在她原来的位置,正是在指挥旁边。
她没有像其他小孩一样舞弄自己的手脚,但你可以在她脸上,看见不亚于其他小孩的激动。
歌曲在完美的指挥下结束了,接着的是如雷的掌声。
大伙儿乐队向人群举了个躬,也陆续地散了。
人们也慢慢的回到了自己的轨道。
那人走前来,伴着他的低音大提琴,向那女孩说了声谢谢。
城市也陷入了熟睡之中。
或许,今天这一幕,慢慢的会被人们遗忘,
或许,在手机,相机里,那个时间会被人拿来缅怀着。
然后他们记起曾经这一段美妙的时刻。
唯有那女孩会一直记得,她口袋里的一块钱,唤起了一个低音大提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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